簽證及入境須知
1.目前持中華民國普通護照之國人來韓觀光可以免簽證入境停留 30 天。申辦其他簽證請逕洽駐台北韓國代表部,地址:110 台北市基隆路 1 段 333 號 1506 室,
TEL: (02)27588320-5 FAX: 2757-7006。
韓國外交通商部網站http://www.mofat.go.kr/mission/missions_map_en.mof
提供韓國一般資訊及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之聯繫資料。
2.韓國海關入境檢查原已包括禁止攜帶武器、爆裂物及毒品等管制品,韓國建設交通部2003年1月15日發佈有關禁止攜帶打火機等物品,進入國內外航空器之相關規定。請國人前往該國旅遊時應特別注意;相關禁止物品項目,請逕洽飛航韓國航線之各國航空公司。水果蔬菜內類製品等食品亦列入管制攜入範圍,入境時請確實申報。